2016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-n绅士

2016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

2016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
2016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

2016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

为组织开展好我市今年的“12·2全国交通安全日”主题宣传活动,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,根据省公安厅、文明办、教育厅、司法厅、交通运输厅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《201x年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主题活动工作方案》的通知要求,结合实际,制定本方案:

一、指导思想

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推动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”深入实施,形成“遵守交通法规光荣,违反交通法规可耻”的社会氛围。

二、活动目标

通过组织开展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主题宣传活动,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新闻宣传报道,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文明交通,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弘扬法治交通精神,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、安全自律意识,社会责任意识,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、人人践行文明交通、全社会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维护良好交通秩序。

三、活动时间和主题

此次宣传活动时间为11月25至12月10 日。活动主题为“抵制七类违法 安全文明出行”。(七类违法即:超速、超载、酒驾、毒驾、闯红灯、占用应急车道、不礼让斑马线)。

四、活动内容

(一)开展“严查七类交通违法”专项整治行动。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百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和 “降事故、保安全、保畅通”百日攻坚行动,进一步加大准确研判违法行为发生的.重点时段、重点区域,合理部署警力,针对超速、超载、酒驾、毒驾、闯红灯、占用应急车道、不礼让斑马线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,在城市、国省道路组织违法整治统一行动,在农村地区组织执法小分队巡查纠违。

(二)开展交通安全日现场活动。12月2日,各相关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主题宣传活动,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,邀请政府领导出席,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“12·2”交通安全宣传氛围;要组织文明交通宣讲队伍深入党政机关、运输企业、学校、驾校开展宣讲,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,推动文明交通理念内植于心,外践于行;要协调新闻单位积极参与,组织策划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推广活动,扩大活动的覆盖面、影响力和传播力。

(三)集中展示“陇原最美驾驶人”活动。公安交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正在开展的“陇原最美驾驶人”评选活动,按照《关于印发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》,除积极推荐当地优秀驾驶人参评全省“最美驾驶人”的评选外,可结合本地实际,开展地方性评选活动,并在12月2日前后进行表彰奖励。积极联系当地媒体,“以陇原最美驾驶人”评选为契机,采取典型人物访谈、各媒体典型宣传等方式进行集中展示,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深入传播,形成人人争学典型的良好氛围,提高全社会文明出行意识。

(四)开展媒体公益宣传活动。12月2日前后利用广播、电视等媒体推出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特别节目,相关领导和专家走进直播间,与群众互动交流;利用媒体通过多种方式,通过电子显示屏、户外led显示屏、移动电视游走字幕、网站弹出框、微信微博、手机短信等方式,密集宣传12月2日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;邀请记者随警作战,针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进行现场采访、调查,倡导文明出行,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;在报纸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介高密度、高频次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;利用新型媒体营造宣传氛围,各地要以网站论坛、微博、微信、手机客户端为平台,组织开展“交通文明献言”等活动,展开网友互动,选择话题性强的交通安全常识发起讨论。并动员网友上传曝光交通违法行为、就“法治交通”展开互动交流。及时掌握媒体关注热点,切实强化法规意识和文明礼让的舆论导向,确保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(五)开展“安全行车我承诺”活动。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、驾驶培训机构以“遵守交通法规,拒绝七类违法”为主题,开展新驾驶人、客货运驾驶人“安全行车我承诺”活动,签署承诺书,抵制七类交通违法。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,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,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,遏制和减少客货运驾驶人酒驾、超速、超员等交通违法现象。

(六)开展“文明交通我践行”交通安全宣传系列活动

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,以“文明交通我践行”为主题开展“四个一”系列宣传活动,看一本交通知识读本、写一篇命题周记、办一次征文、绘画、演讲比赛、举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问答等,切实将交通法规、安全知识送进校园,让学生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推动“小手拉大手”活动。司法部门要结合“法律六进”活动,广泛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,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整体素质。

(七)做好“违规企业大曝光”交通安全宣传系列活动

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省公安厅交管局印发的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制度(试行)》的通知要求,公布一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黑名单、交通事故频发的地区和单位,集中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追责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,警示教育全社会提高交通安全法治意识。

(八)鼓励社会企业、发动群众组织积极参与

鼓励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或单位,如汽车销售商、保险公司等,利用优势资源,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品制作、发送,交通安全公益行动等。开展资助事故受害者资助活动,鼓励摩托车企业开展带牌销售摩托,赠送安全帽等活动,鼓励车友会、驾驶员协会等群众团体,以资金赞助、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实践活动。

五、活动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突出宣传主题。公安、文明办、教育、司法、交通运输、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,强化组织领导,通力协作,紧紧围绕“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”主题,开展宣传活动,定制本部门、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,彰显系统特点,着力树立交通安全“维护者、践行者、倡导者”的良好公共形象,把遵纪守法的出行准则渗透到日常生活,在全社会树立起鲜明正确的守法、安全、文明价值导向。

(二)创新工作方式,强化宣传效果。公安、文明办、教育、司法、交通运输、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勇于创新,强化全媒体融合意识,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资源,形成内容资源共享、媒体优势互补的局面。发动社会资源,利用社会力量,开展有效宣传。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、人人践行文明交通、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。

(三)加强信息报送,巩固宣传成果。各县(区)当日活动后,公安交管部门请认真分析、总结活动成果,12月3日将活动总结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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