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赠李白》诗词
《赠李白》1
原文
《赠李白》
秋来相顾尚飘蓬,未就丹砂愧葛洪。
痛饮狂歌空度日,飞扬跋扈为谁雄。
译文
秋天离别时两相顾盼,像飞蓬一样到处飘荡。没有去求仙,真愧对西晋那位炼丹的葛洪。每天痛快地饮酒狂歌白白消磨日子。像您这样意气豪迈的人,如此逞雄究竟是为了谁?
注释
飘蓬:常用来比喻人的行踪飘忽不定。
未就:没有成功。丹砂:即朱砂。道教认为炼砂成药,服之可以延年益寿。飞扬跋扈:不守常规,狂放不羁。此处作褒义词用。
创作背景
此诗作于天宝四载(1745年)秋。天宝三载(1744年)初夏,与刚被唐玄宗赐金放还的李白在洛阳相识,遂相约同游梁宋(今河南省开封市、商丘市一带)。这年秋天,杜甫与李白在鲁郡(今山东兖州)相别,杜甫写了这首赠诗。这是现存杜诗中最早的一首绝句。
赏析
杜甫作七绝《赠李白》的当年秋天,李白也写下了《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》诗。诗云:“飞蓬各自远,且尽手中杯。”从中流露出诗人依依惜别的深情。这与杜诗中的“秋来相顾尚飘蓬”句,可以参照。李白被赐金放还,与杜甫幸会于山东之时,由于有相同的坎坷遭遇,因而情志相投。
此诗表面看来,似乎杜甫在规劝李白:要像道家葛洪那样潜心于炼丹求仙,不要痛饮狂歌、虚度时日,何必飞扬跋扈、人前称雄。实际上,杜诗有言外之意:李白藐视权贵,拂袖而去,沦落飘泊,虽尽日痛饮狂歌,然终不为统治者赏识;虽心雄万夫,而难以称雄,虽有济世之才,然不能施展。杜甫在赞叹之余,感慨万千,扼腕之情,油然而生。遂将自己的愤懑之情,诉之笔端,乃至于运用反诘的语气,发出似在埋怨、实则不平的询问。他的感慨既是为李白而发,也是为自己而发的。
此诗突现了一个狂字,显示出一个傲字。傲骨嶙峋,狂荡不羁,这就是杜甫对于李白的写照。在这首《赠李白》中,正突现出狂与傲的风采、骨力、气度,显示出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精神,这正是此诗的诗眼和精髓。它不仅同杜甫歌咏李白的其他诗篇是一脉相承的,而且也形象地揭示了李白的性格和气质特征。
这首七绝,沉郁有致,抑扬顿挫,跌宕起伏。末句用反诘口吻,把全诗推向了最高潮。清初钱谦益在评注此诗时,独注“飞扬跋扈”句,其余一概略而不论,可谓独具慧眼,也表明它在全诗中的重要价值:“按太白性倜傥,好纵横术。少任侠,手刃数人,故公以飞扬跋扈目之。犹云平生飞动意也。旧注俱大谬。”《钱注杜诗》卷九是说从新的角度和侧面颂扬了李白的豪侠精神,并突出“飞扬跋扈”的飞动性。仇兆鳌注云:“飞扬,浮动之貌。跋扈,强梁之意。考《说文》:扈,尾也。跋扈,犹大鱼之跳跋其尾也。”《杜诗详注》卷之一此虽就字注字,就词注词,但在《赠李白》中,却是用来象征李白豪放不羁的精神。
此诗言简意赅,韵味无穷。为了强化全诗流转的节奏、气势,则以“痛饮”对“狂歌”,“飞扬”对“跋扈”;且“痛饮狂歌”与“飞扬跋扈”,“空度日”与“为谁雄”又两两相对。这就形成了一个飞动的氛围,进一步突现了李白的傲岸与狂放。
《赠李白》诗词2
赠
朝代:唐代
作者:李白
原文:
吾爱孟夫子,风流天下闻。
红颜弃轩冕,白首卧松云。
醉月频中圣,迷花不事君。
高山安可仰,徒此揖清芬。
参考翻译
译文
我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,
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。
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,
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。
明月夜常常饮酒醉得非凡高雅,
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。
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?
只在此揖敬他芬芳的道德光华!
注释
1.孟夫子:指孟浩然。夫子,一般的尊称。
2.风流: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,主要是指有文采,善词章,风度潇洒,不钻营苟且等。王士源《孟浩然集序》说孟“骨貌淑清,风神散朗,救患释纷,以立义表。灌蔬艺竹,以全高尚。”
3.红颜句:意谓从青年时代起就对轩冕荣华(仕宦)不感兴趣。
4.白首:白头,指老年。
5..醉月句:月下醉饮。中圣:“中圣人”的简称,即醉酒。曹魏时徐邈喜欢喝酒,称酒清者为圣人,酒浊者为贤人。中:读去声,动词,“中暑”、“中毒”之“中”,此为饮清酒而醉,故曰中圣。释源:《三国志·魏志·徐邈传》:“徐邈字景山,燕国蓟人也。……魏国初建,为尚书郎,时科禁酒,而邈私饮至于沈醉。校事赵达问以曹事,邈曰:‘中圣人。’达白之太祖,太祖甚怒。度辽将军鲜于辅进曰:‘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,浊者为贤人,邈性修慎,偶醉言耳。’竟坐得免刑。”说解:曹操严禁饮酒。徐邈身为尚书郎,私自饮酒,违犯禁令。当下属问询官署事务时,他竟说“中圣人”,意思是自己饮中了酒。因当时人讳说酒字,把清酒叫圣人,浊酒叫贤人。关于“酒”与“圣人”之关系,最早的记载出现于《春秋左传·襄公二十二年》: 【传】二十二年春,臧武仲如晋,雨,过御叔。御叔在其邑,将饮酒,曰:“焉用圣人!我将饮酒而己,雨行,何以圣为?”穆叔闻之曰:“不可使也,而傲使人,国之蠹也。”令倍其赋。后世遂以“中圣人”或“中圣”指饮酒而醉
6.迷花:迷恋花草,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。事君:侍奉皇帝。
7.高山:言孟品格高尚,令人敬仰。《·小雅·车舝》:“高山仰止,景行行止”。
8.徒此揖清芬: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。李白出蜀后,游江陵、潇湘、庐山、金陵、扬州、姑苏等地,然后回头又到了江夏。他专程去襄阳拜访孟浩然,不巧孟已外游,李白不无遗憾地写了这首诗,表达敬仰和遗憾之情。“高山安可仰,徒此揖清芬”二句,即透出仰慕而未能一见之意。
参考赏析
鉴赏
诗采用抒情──描写──抒情的方式,以一种舒展唱叹的语调,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。
李白的律诗,不屑为格律所拘束,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,直抒胸臆,透出一股飘逸之气。前人称“太白于律,犹为之遗,情深而词显,又出乎自然,要其旨趣所归,开郁宣滞,特于风骚为近焉。”(《李诗纬》)该诗就有这样的特色。
首先看其章法结构。首联即点题,开门见山,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。一个“爱”字是贯串全诗的抒情线索。“风流”指浩然潇洒清远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凡的文学才华。这一联提纲挈领,总摄全诗。到底如何风流,就要看中间二联的笔墨了。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,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、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。“红颜”对“白首”,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。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,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,浩然宁弃仕途而取隐遁,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,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。“白首”句着一“卧”字,活画出人物风神散朗、寄情山水的高致。如果说颔联是从纵的方面写浩然的`生平,那么颈联则是在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。在皓月当空的清宵,他把酒临风,往往至于沉醉,有时则于繁花丛中,流连忘返。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,即由弃而取,颈联则自正及反,由隐居写到不事君。纵横正反,笔姿灵活。
中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,尾联则又回到了直接抒情,感情进一步升华。浩然不慕荣利、自甘淡泊的品格已写得如此充分,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,推向高潮,就十分自然,如水到渠成。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,但这座山太巍峨了,因而有“安可仰”之叹,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。这样写比一般地写仰望又翻进了一层,是更高意义上的崇仰,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。
其次诗在语言上也有自然古朴的特色。首联看似平常,但格调高古,萧散简远。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调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,自有一种风神飘逸之致,疏朗古朴之风。尾联也具有同样风调。中二联不斤斤于对偶声律,对偶自然流走,全无板滞之病。如由“红颜”写至“白首”,象流水淌泻,其中运用“互体”,耐人寻味:“弃轩冕”、“卧松云”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。这样写,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。诗中用典,融化自然,不见斧凿痕迹。如“中圣”用曹魏时徐邈的,他喜欢喝酒,将清酒叫作圣人,浊酒叫作贤人,“中圣”就是喝醉酒之意,与“事君”构成巧妙的对偶。“高山”一句用了《诗经·小雅·车舝》中“高山仰止,景行行止”的典故,后来司马迁又在《孔子世家》中用来赞美孔子。这里既是用典,又是形象描写,即使不知其出处,也仍能欣赏其形象与诗情之美。而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——描写——抒情的方式。开头提出“吾爱”之意,自然地过渡到描写,揭出“可爱”之处,最后归结到“敬爱”。依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,所以象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,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。
作者介绍
李白
李白(701年-762年),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,唐朝浪漫主义诗人,被后人誉为“诗仙”。祖籍陇西成纪(待考),出生于西域碎叶城,4岁再随父迁至剑南道绵州。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,有《李太白集》传世。762年病逝,享年61岁。其墓在今安徽当涂,四川江油、湖北安陆有纪念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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